圖/取自YouTube「台灣解碼中」。
不過記憶好的觀眾一定會有個疑問,剛剛不是說興達港有個綜合計劃?怎麼到1977年只出現近海漁業區呢?
沒錯,這個綜合計劃在當時的確有經過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討論與研議,但我們可以從1970年的計劃書看到,整個計劃被稍微踩個剎車,而且上面還寫到,除了近遠洋漁港外,其餘看未來發展情況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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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可以從現在、非常馬後炮的角度來說,還好當時有稍微讓這個計畫採個剎車,不然現在閒置的空地面積可能會更多。
不過,每項重大建設的興建,總是不斷地在預估一個縣市、甚至整個國家的未來需求,因此對我自己來說,其實更想知道的是,就算整個開發計畫,已經縮減到只有近遠洋漁港兩個區域,為什麼還是造成現在看到的閒置情況?是不是當時的興建條件改變了呢?
沒落原因
1977年,興達港近海漁港正式啟用,後續更為了解決國內大型遠洋漁港壅塞問題,1997年遠洋漁港正式完工,使用的土地大部分為台鹽總廠的鹽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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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70.9億元的經費則由中央編列預算支應,預計完工後可以容納5000噸級以下的遠洋漁船1000艘,期望讓這裡成為近海與遠洋漁港,連為一體的漁業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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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2002年公告的都市計畫來看,當時更把現在的茄定濕地公園周遭,規劃成擁有住宅區、商業區、國中小等用地的都市發展空間。
另外,在這兩個漁港興建的中間時期,為了因應1970年代,台灣南部地區工業迅速發展,在興達港南邊也有蓋起興達發電廠,並且在1982年完工,成為當時鄰近區域的三項重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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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麻煩的來了,在1990年代興達港開始開闢遠洋漁業港的時刻,國際上海洋法的變動,對台灣遠洋漁業帶來不小的衝擊。
其中最棘手的,就是1970年代開始,因為聯合國海洋法第三次會議正式召開,讓不少國家擴張漁業管轄權,陸續宣布200浬的經濟海域,連帶影響先前以拖網漁業為大宗的台灣遠洋漁業,許多傳統公海漁場被劃到其他國家管轄海域,導致漁場消失,不得不調整作業方式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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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把這個大環境,套到興達港1997年完成的遠洋漁港來看,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就特別提到,從各國紛紛宣布劃定200浬經濟海域開始,以及1995年聯合國通過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把特定魚類納入管理後,導致返國靠泊的遠洋漁船大幅減少,對台灣遠洋漁業經營與作業模式,帶來相當大程度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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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雖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在1995年正式生效,但其實整個公約,在1982年就對專屬經濟區有了界定,但主管機關在沒有察覺變化之下,就投入70.9億元設置興達遠洋漁港,再加上興建時並沒有考慮高雄業者的遷移意願,進而產生後續的閒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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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只如此,在遠洋漁業遭逢大環境改變的同時,還記得前面說到的這張綜合開發計劃嗎?上面提到的拆船工業區與木材工業區,在1980到1990年代,也有不少問題需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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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拆船業來說好了,其實1970到1980年代的台灣,可說是世界上第一大拆船國家,主要原因是因為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有不少船艦沉在港口內外,急需處理恢復通行。
而且不只如此,廢船拆下來的廢鐵可以賣給鋼鐵業者,成為戰後復甦所需的鋼鐵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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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說到跟船有關的,就跟高雄脫離不了關係,包括像現在的第二、三、五、六貨櫃中心,以前都曾經是拆船工業區,而且我們還能從舊的航照影像清楚的看到,當時有許多大型船隻停在港口準備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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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好處也有壞處,拆船業連帶造成的影響,是高度的污染及高風險作業環境,尤其1986年發生的大仁宮廢船爆炸事件,讓台灣拆船業逐漸走入歷史。除此之外,還有台灣木材業在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方式宣告「全面禁伐天然林」的情況下,慢慢轉成國外進口居多,那以上幾種情況,都再再顯示興達港綜合計畫,難以實現的現狀。
幫他找出路
而在知道閒置的情況後,接下來最重要的,就是得把這塊土地活化再利用。那首先第一個,是在漁會周圍興建一些觀光設施,也就是包括情人碼頭、餐廳、海上劇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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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則是希望能引進遊艇產業,尤其我們可以從2005年的都市計畫中看到,當時計劃範圍大概是現在正順北路以南的區域,主要希望將這裡打造成國內遊艇業者進駐的工業區,讓漁業結合觀光產業,但從現在的景象就能知道,後來這個計畫並沒有完成。
圖/取自YouTube「台灣解碼中」。
後續又提出了興建海巡基地的構想,也的確在現在的遠洋漁港西側,可以看到相關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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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後續卻發生監察院認為海巡署十多年來,任憑碼頭淤積的調查報告,導致已驗收交船的千噸級巡護船,因水深不足無法進港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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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後續興達港,成為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製造的基地時,也有出現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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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如何,時間繼續往下推進,我們可以從2017年的都市計畫中看到,整個興達港除了上面說到的海巡基地,更列出兩大塊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主要是提供離岸風電工程相關產業進駐,目前從地圖上已經可以看到部分建築的身影。
圖/取自YouTube「台灣解碼中」。
除此之外,還有跟國艦國造大政策有關的國家船模實驗室,是打算蓋在海巡基地附近。
圖/取自YouTube「台灣解碼中」。
最後則是2022年完成簽約的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BOT開發案,那整個計畫,是預計興建2座修造船廠,以及98個遊艇船席位,希望提供漁民漁船修護服務同時,也能讓興達港成為遊艇活動的發展地,而依照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在2023年9月釋出的報告,是預計這個BOT案2027年7月可以全數完工。
圖/取自YouTube「台灣解碼中」。
噢對了,除了遠洋漁港部分,在興達電廠的東南邊,目前也有一大塊的工程正在進行,主要是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整個廠區面積為82.19公頃,規劃設置總裝置容量390萬瓩的燃氣複循環機組,目前進度為68.56%,預計2025年中能正式商轉。
圖/取自YouTube「台灣解碼中」。
結尾
興達港從以前原本天然的潟湖樣貌,乘載著大眾對於漁港的迫切需求下,開始大興土木,分別在1977年完成了近海漁港,以及1997年完成遠洋漁港的興建,成為我們現在看到的樣子。
但棘手的是,在遠洋漁港規劃與興建的同時,國際海洋法的規定與體制,早已逐漸地在進行調整,而在公約通過和正式生效後,不僅讓台灣先前遠洋漁業的經營與作業模式,出現驚天動地的改變,更讓新闢建的遠洋漁港,完全沒發揮原本興建的目的、導致完工後乏人問津,成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的蚊子港,後續更因為多項活化措施成效不佳,讓監察院為此發出閒置情況的調查報告,直到近期總算有一些新消息傳出,也希望設些計劃能順利完工運轉,慢慢消除興達遠洋漁港的長期蚊子港現象。
本文透過「方格子直送」計劃合作轉載,作者台灣解碼中,原文《耗資70億的閒置漁港?高雄興達港的沒落與再起!》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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