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五年打造230案宜居建築 為市內增加四座文心森林公園
臺中市推動宜居建築的理念也帶動建商共同響應低碳城巿,為城市打造垂直綠意的新風景。 極端氣候肆虐,每到夏天各地氣溫總是屢創新高。臺中市搭配其特殊都市環境,打造多元立體綠化環境,成為充滿「宜居建築」的花園永續城市。
沿著旱溪河岸漫步,沿岸高樓外牆面綠意盎然,不僅有遮陽節能效果,更使建築物本身更具造型,對整體市容加分。這些建物,正是臺中市從2019年推動至今的「宜居建築」。
「宜居建築」概念的源頭,可追溯至盧秀燕市長之幸福宜居政策,於2019年臺中市訂定了「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分享,受到全球暖化影響,臺中市一直希望能配合8條水系,打造「風的廊道」,既能減緩都市熱島效應對民眾衝擊,也能打造都市多元立體綠化環境。
確保人人住「好宅」、社區定期維護
為了使宜居建築效益雨露均霑,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中,「垂直綠化設施、複層式露台」等宜居設施,不能計入建築物第一次測量和建築物所有權的第一次登記面積,因而對宜居建築墊高售價有限。
同時,該法規中,設置的最小室內面積約為24坪以上,並不限於大型高級豪宅。一般住宅就算沒有綠化公共設施,也能在自家擁有大量植栽,「成為生活的一部份,讓市民人人都能住『好宅』」。

另外,宜居建築還會透過回饋金繳納模式,把其中60%用在後續設施維護使用,由社區每兩年定期申報維護狀況後領回15%,確保設施維護管理,另外40%則用在宜居建築的研究發展、特色景觀綠能發展補助、都市發展及行政管理費用。
而市府除了扮演審核角色,透過都審或預審審查通過後,再由建造執照審核程序,雙層把關確認設置符合法規外,也會透過「建築資訊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定期追蹤宜居建築狀況。
法規修正增彈性,開創宜居2.0時代
然而,該法規發布後,有少數個案創新設計樣態,並不在法規所訂定的宜居設施形式範圍內。例如,垂直綠化設施、複層式露臺在辦法中規定為方形,但卻有不少建築師將設施設計為圓形、多邊形、鋼琴曲線等形狀。
遇到這種情況,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會召開法規小組決議。倘若還有疑義,則會先蒐集個案案例,並在下次修法時一併修訂,以能符合社會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