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罷免投票前10天做這事恐噴2百萬!當日手機禁止行為常犯
圖/遠見編輯部提供。 全台大罷免投票首波7月26日,在24位國民黨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罷免案全數未通過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並將目光轉向至8月23日第二波罷免案與全國性公投,讓政治火線再度升溫。而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本次共計31件立法委員罷免案成案,且全數針對國民黨籍立委提出。面對這場台灣民主制度的大考驗,符合罷免投票資格的選民們,真的已經清楚掌握規則了嗎?究竟罷免投票當天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一定要做?除了必須攜帶身分證(不得以護照、健保卡等替代)、印章(亦可改以簽名或指印)與投票通知單(建議攜帶但非必備)外,罷免前還要當心哪些禁忌行為?《城市學》懶人包帶你一次看,小心一時不慎換來觸法代價。
2025台灣大罷免投票事件懶人包!共31件國民黨立委成案,民主決戰第三階段
為什麼台灣出現「大罷免」行動?
台灣2025年掀起的「大罷免」行動,起源可追溯至2024年間,當時立法院兩大在野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聯手提出多項法案並快速通過,引發程序正義的相關質疑,民間團體與民主進步黨黨團也多次發起抗議。
這些爭議事件醞釀出後續效應,在政黨、網路社群、地方團體、公民組織等多方動員下,最終催生出全台灣最大的集體罷免案,於全台多個選區同步啟動罷免提案。提出罷免的團體號召選民透過合法程序罷免不受信任的立委,強調民主社會中人民對立法權的制衡與問責;與此同時,國民黨與民眾黨也發起「全面反罷免」作為反制。
➤ 普發一萬真沒了影響7/26罷免投票?全台31立委成案名單更新
Q. 怎樣才算罷免成功?
罷免案需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選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才視為通過。
Q.2 罷免成功會怎樣?
如果罷免案通過,該立委或公職人員自當日起解除職務,且4年內不得參選原選區同職位。若罷免未通過,則任期內不得再提罷免。
Q3. 誰具有投罷免票資格?
符合以下三項條件者,可參與罷免投票: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年滿20歲(2005年7月26日前出生)
- 設籍於該選區,並以投票前一日起算住滿4個月
Q1. 罷免投票地點?
如7月24日、8月21日民眾未收到投票通知單,可洽詢戶籍所在地的里幹事、里長,或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反映。
內政部戶政司網站、中選會網站,亦可線上查詢投票所。
Q2. 罷免投票時間?
第一場日期:2025年7月26日(六)
時間:上午8:00至下午16:00(最晚4點前入投票所)
第二場日期:2025年8月23日(六)
時間:上午8:00至下午16:00(最晚4點前入投票所)
Q3. 罷免投票攜帶哪三寶?
- 身分證:必備,不可用護照、健保卡等其他證件取代。
- 印章:可以簽名或指印取代。
- 投票通知單:建議攜帶,非必備,但請記好投票通知單上的選舉人名冊號次,以縮短等候投票的時間。
Q1. 罷免票怎麼蓋?
每張選票有「同意」與「不同意」兩欄,請務必使用選舉委員會準備的圈選工具,在空白格內蓋印章。
如民眾發生不小心蓋出格子、有摺疊反印的圈選痕跡等小瑕疵,只要能辨識圈選為同意或不同意,皆屬有效。詳細的有效票、無效票認定方式,可參考中選會「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
重要提醒:請勿在票上簽名、塗改、蓋私章,否則為無效票。
《城市學》提醒您:實際罷免規定請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

8/23罷免日「投票前」不能做的事!10天前停止發布、評論、引述民調
罷免投票前禁止行為當心觸法!前一晚10點起停止罷免活動
民調發布規定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前10日,發布的民調資料必須載明:
- 負責調查單位
- 主持人
- 辦理時間
- 抽樣方式
- 母體數
- 樣本數
- 誤差值
- 經費來源
未載明上述資訊者,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禁止時間與罰則
禁止時間:
自投票日前10日起(7月16日/8月13日)至投票時間截止前
罰則:
政黨、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
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其他人:
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罷免活動時間規定
- 罷免活動期間,每日上午7時前或下午10時後,不得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 投票日當天禁止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7月26日投票
罷免集會造勢活動
最晚須於7月25日下午10時結束
自7月26日0時起,不得競選、助選
8月23日投票
罷免集會造勢活動
最晚須於8月22日下午10時結束
自8月23日0時起,不得競選、助選
罰則
政黨、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
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其他人:
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經制止不聽者,按次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