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法律,多以18歲作為分水嶺,滿18歲後,就必須負起全部義務,如《兵役法》。
法律都是立法委員制定,但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公民,卻無法透過投票表達意見,等同他們的權利義務,完全掌握在他人手上,形成權利義務上的不公平。
現在若青年想表達意見,就必須走上街頭抗議。因此修憲意義並不僅在於取得投票權,而是將青年納入社會政策的討論體系中,深化民主。
全國家長聯盟雖支持18歲公民權,但在修憲案通過立院後,也表達了他們的擔憂,認為學校必須更加強民主、人權、邏輯等課程和宣導,且必須深入青年的生活,讓高中生了解到自己即將18歲,未來成年能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圖/全國家長聯盟認為,推動18歲公民權之餘,也應該深化全民的公民教育。蘇義傑攝。
除學校教育外,如何將公民教育落實到日常也相當重要。
長期從事人權研究的台大公衛所助理教授兼法律白話文資深編輯李柏翰表示,台灣人權教育尚未落普及,不僅人權教育,情感教育也是公民養成非常重要的一部份。
隨著我們面對的議題愈來愈複雜,單一議案可能牽涉到不同領域,如能源、食安公投等。
不僅青年,連有社會歷練的人都需要花時間精力去了解,提早了解社會的複雜、學習分辨是非,對青年及台灣的未來都有正面助益。
因此在這個時代,全民都需要更多民主、人權等公民教育,來幫助我們做出正確選擇,與跟自己不同立場的人溝通。
李柏翰:現在學生很會找資源,不會被動接訊息
李柏翰說,人權教育是理性面,提醒大眾有什麼權利義務和救濟;但很多時候生活充滿感性,這時候民眾就需要情感教育,培養一個可以共感的公民,理解他人為何反對、要怎麼溝通才能讓他人理解。
李柏翰透過課程設計及編著專書來推動人權教育。他的課堂上,學生發言比例比老師講課多,且學生求知慾旺盛,在課堂辯論中達成思想的碰撞。
李柏翰表示,現在學生其實很擅長運用資源來得到答案,並非完全被動地接收訊息,他不認為年輕就代表不成熟。希望將這個討論模式,拓展至社會議題場域。
而他長期參與的「法律白話文運動」,也是民間社會推動公民教育的重要力量。
團隊以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剖析裡頭的法律與人權議題,並在留言區、社團群組與讀者討論。
他們的受眾主要都是年輕人,能看見有互動的年輕人很樂於分享,思想在這樣的開放場域中,互相碰撞出火花,是社會的良性討論。
圖/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輯李柏翰。黃菁慧攝。
至於資訊太過片面的課題,並非只有青年才會面對到,而是整個社會的危機。在法律白話文共同編著的新書《公民不盲從》中就強調「人民有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力」。
李柏翰認為,正是因為人權教育缺乏,使人們無法意識到「這是我的權利,不是國家施捨」。
所以他在書中每章的最後增加思辨環節,希望讀者並非一味接收知識,而是有自我反思與應用的空間。
目前各政黨都積極辦理「18歲公民權」的說明會與選民溝通,強調這項修憲案能讓面臨高齡化社會的台灣,有更多不同的聲音,平衡愈來愈向高齡決策者傾斜的社會。
這次的修憲案,點出跨世代都面臨到的民主考驗,溝通的過程是提升全台公民意識的最佳時機。深化民主、攜手青年打造成熟的公民社會,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遠見》原文連結:https://www.gvm.com.tw/article/9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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