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鳥票65折瘋搶!高鐵「實名制」斬黃牛網喊德政中韓早實施
圖/取自臉書@台灣高鐵。 台灣高鐵貴為國內最先進快速的陸上運輸工具,便利之餘也帶來更高昂的票價;不過懂得把握購買時段,例如早鳥優惠,即可享有65折、8折、9折不等的優惠。但長年下來,掃票轉讓的問題層出不窮,衍生出公平性的爭議。為此,台灣高鐵12月將祭出早鳥票記名制,僅限與購買時相同身分證號的本人搭乘使用,乘車時須採身分證查驗,無法證明本人將加收5成票價,盼藉此減少黃牛轉賣的情事。
為保障旅客購買「早鳥優惠」的權益,並維持優惠公平性,台灣高鐵公司宣布,自12月1日起,將實施「早鳥優惠」記名制,購票時就要輸入早鳥優惠票使用者的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如此一來該張票便僅限輸入相關資料的本人搭乘使用,敬請旅客乘車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
早鳥太優惠,黃牛掃票轉讓還有商業模式
由於高鐵的早鳥優惠價格差異實在太大,特別是65折開賣後幾乎秒殺,有心人士透過特殊軟體在開賣當下立即掃了幾百張票;儘管賣家大多是原價轉讓,賺取的報酬主要是信用卡紅利點數等,但仍讓不少真正有需求的旅客大喊不公平。
長久下來,這樣掃票轉讓的行為甚至發展出一種商業模式,還有專門的臉書社團提供相關資訊,讓有需求的人可以「尋求協助」。發展出這樣鑽漏洞的畸形生態,不僅有失早鳥票的美意,更損及廣大乘客的權益。

事實上,《鐵路法》第65條明訂,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之5倍至30倍罰鍰。加價出售車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若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高鐵強調,預訂「早鳥優惠」專案車票時,需逐一輸入每位旅客的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僅限本人搭乘使用,「早鳥優惠票經完成訂位後,不再受理變更身分證號,僅可取消訂位」,重新購票時則無法保證享有原購早鳥優惠票價。
若於列車出發前遺失早鳥優惠票,高鐵表示,可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各車站售票窗口申請掛失,經確認訂位資訊相符後即可補發車票,惟每張車票限補發1次,並將酌收30元手續費。

此外,未來「早鳥優惠」記名制實施後,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將不再銷售早鳥優惠票,旅客如欲訂票,敬請利用台灣高鐵網路訂票系統、「T-EX行動購票」App或與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