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上國道為何逾10年未果?法規謬誤非汽機車騎士怒喊爭權
圖/大型重機上國道法案已三讀過10年,卻仍未執行,取自Unsplash。攝影者Joshua Reddekopp。 大型重機的路權問題爭議多年,事實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法律條文已三讀超過10年,但至今仍沒有下文,高公局也沒有公告任何一條高速公路供大型重機的用路人使用。YouTuber「通勤者之歌」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高公局「應制定高速公路開放行駛大型重機進度表」,不到一周就獲得超過6000人附議。10日通過附議門檻後,高公局回應,依去年民調結果,有6成民眾反對大型重機上國道,僅1成贊同全面開放,還需多方評估。
騎著大型重型機車馳騁在開擴道路上,是不少人嚮往的體驗甚至生活方式,但在台灣,稅金比照汽車的大型重機,也就是在法律上視作「汽車」,兩者路權本應相同,但大型重機的權利卻極盡限縮,騎乘上處處受限。
從法規來看,大型重機目前僅能在最多僅能在高架快速道路上,但事實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在101年7月就公告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不過該法規通過12年後,目前僅只有國3甲線有開放重機行駛,其餘高速公路全數禁止。
此次YouTuber「通勤者之歌」提案為重機族爭權,不只提到相關法律通過超過10年仍未執行,還指出高公局民調結果有7成民眾不知道大型重機可以合法使用高速公路,且已經具備相關法規。顯見高公局並未積極宣導相關法令,不只行政怠惰,更是惡意侵害大型重機使用者的權利。
「通勤者之歌」提到,台灣具備大型重機駕駛執照的國民已經突破50萬人,高公局變相禁止大型重機使用者法定的權利,不只侵害人權,更是造成實質的社會排除,也嚴重打擊國內大型重機相關產業。
因此本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局應針對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提出進度表,進度表內容應包含:
一、明確的開放或者試辦時程。
二、具體的檢核或試辦通過標準。
三、大型重機收費標準以及收費系統規畫進度。
四、進度表內應包含高公局管轄之所有國道高速公路之開放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