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本案源起,行政院於2025年4月提出原始草案,總額為4,100億元,名稱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內容涵蓋三大主軸:
圖/取自Unsplash。攝影者Mufid Majnun。(示意圖,非內容畫面)
其中,社會支持中包含撥補台電1,000億元。然而,該筆撥補引發在野黨強烈質疑,認為不應再為虧損累累的台電填補財務缺口,各方紛紛提出修正版本。
最終,國民黨在立院具備人數優勢下,順利闖關成功。新通過的條例名稱改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條文列出了十一項撥補與支出措施,涵蓋企業金融支持、勞工就業安定、農業金融支援、高教人才培育、全民健保與勞保基金挹注、弱勢照顧服務、國土防衛強化,以及最受矚目的增加普發現金2350億元,並刪除台電1000億元補助。
根據條例內容,總經費上限設定為5,450億元,並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普發現金措施須於2025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若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爭議面向 | 反對方觀點 | 支持方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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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爭議 | ||
《憲法》 第70條 權責問題 先例: 釋字第2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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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負擔 | ||
債務問題 財政永續性 人均負債 26.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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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正義 | ||
資源分配 排富條款 貧富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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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爭議 | ||
特別條例 資源分配 因應國際情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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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背景:美國川普政府宣布對多國實施25%~40%對等關稅,預計2025年8月1日執行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三讀通過,普發現金1萬元預算約2350億元
對此,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指出,政府2023年稅收超徵高達5,283億元,加上累計歲計剩餘超過8,000億元,因此她不禁反問「為何還要舉債?」
接著王鴻薇更痛批政府,寧可補貼台電「無底洞」,卻不讓全民共享經濟成果,並強調國民黨不會再為台電撥補背書,也呼籲民進黨「不要再造謠」。
圖/取自freepick。攝影者fanjianhua。(示意圖)
不過,反觀民進黨團則表達強烈不滿,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痛批國民黨「搞突襲、黑箱操作」,將原本4,100億元的特別預算暴增至5,450億元,並質疑龐大財源從何而來。
同時她也強調,行政院目前採用的是「歲計剩餘」制度,將經濟紅利回饋全民,而國民黨此次額外擴張的部分,卻需靠舉債支應,恐使國家財政負擔加劇。
項次 | 撥補措施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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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企業金融支持。 |
2 | 提升產業競爭力。 |
3 | 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 |
4 | 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
5 | 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開拓多元市場。 |
6 | 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
7 | 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 |
8 | 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 |
9 | 強化國土防衛能量。 |
10 | 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 |
11 | 發放每人新台幣1萬元現金,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 |
旨在全面強化台灣的經濟、社會、民眾消費及國土安全韌性
當然,這項相關爭議也引發財經界關注。財經作家游庭皓稍早即在臉書PO文表示,儘管通膨壓力未退,但現金普發已成為亞洲多國的財政手段,並直呼「至少這頓飯政府來請!」
像是他更進一步舉例,為衝刺參議院選情,日本首相石破茂已指示自民黨研擬全民發放現金2萬日圓(約4098元台幣),協助民眾對抗通膨;而南韓總統李在明則宣布,7月21日起推動消費券發放計畫,每位國民最低可領取15萬韓元(約3,184元台幣),最高達55萬韓元(約11,677元台幣)的補助,期望藉此刺激消費、振興經濟,也穩定民心。
此外,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則認為,近期颱風丹娜絲重創電網,凸顯國家能源政策之脆弱,並直言民進黨提倡非核家園,近10年電價卻漲數次,民進黨對人民已經沒有誠信可言。因此對於台電撥補,國民黨黨團將予以保留,將要求行政院長卓榮泰到立法院專案報告。
整體而言,此次條例通過,象徵國會對於經濟社會韌性與民眾消費動能的政策取向產生了重大轉變。然而,政策的財源結構、執行時程與實質成效,仍待各界持續檢驗。各方交鋒之下,台灣的財政決策也走向更為劇烈的公共辯論場域。
2023年全民普發6000元時,財政部規劃「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造冊發放」5管道
其中又以「登記入帳」最方便快速,能避免登記塞車,並採身分證尾數分流。
項次 | 可能符合領取資格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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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於國內現有戶籍之我國國民。 |
2 |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 |
3 | 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
4 | 大陸地區人民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者。 |
5 | 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
6 | 香港或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取得居留許可。 |
7 | 前3款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離婚或配偶死亡,其居留許可未廢止。 |
8 | 第3款至第7款之人取得定居許可,尚未設戶籍。 |
9 | 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 |
《城市學》提醒您:行政院尚未正式公告適用族群,以上資格參考2023年普發現金6000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