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普發現金1萬最快10月領!國民黨3提案法制化比較圖一次看
圖/蔡炆璇攝。(示意圖) 當政府稅收超徵,到底該歸還於民,還是用於彌補國庫,一直以來都是各界討論的焦點。因此,當國民黨近來積極端出全民普發1萬元的誘人提案時,執政的民進黨秉持「不是每年都有財政盈餘」的冷處理態度回應,究竟透露出民眾荷包與國家財政哲學哪些不同立場?或許外界多猜測,最快10月可能領到手的一萬元普發現金,背後所牽動的政治盤算或經濟考量,不只是一疊鈔票那麼簡單。
日前,國民黨團積極提出「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主張政府應將超收稅金發還於民,規劃普發現金1萬元。
因此今(3/24)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國民黨立委林德福特別追問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陳淑姿與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110年度政府普發現金6000元的條件,並問未來是否可以此作為普發現金的門檻?」「中華民國是績優股還是雞蛋水餃股?」

對此,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清楚表態,個人原則上不支持該案,也強調「政府當然是績優股,但並非每年都有財政有餘。」
而林德福聽聞後隨即質疑「如果是績優股,為何無法發放股利來做普發現金?」陳淑姿因此又更進一步說明,提到政府當年會普發現金,是有其特殊目的。主要為加速振興社會經濟,並促進疫後的市場消費,才將特別條例送至立法院審議,並於立院審議後才編列預算。換言之,面對國家當時經濟成長率僅2.1%,執政黨發放現金是為了維持產業動能。

接著陳淑姿更解釋,如果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也不代表當年度整體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如此才是政府的可用財源。
因此,累計賸餘需要等到審計部肯定後,再編列預算,並將預算中,對民生重要的項目列為優先項目,故發放現金,不一定是對民生最有利的做法。
但針對林德福的論點,認為還稅於民的常態化、法制化始終沒有討論空間,陳淑姿淡定回應,直指該案將「配合政院資源調度,預計在114年8月底送出,115年中央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及綜計表供立法院審議」。
另一方面,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也補充提到,稅收實徵若超過預算數,會優先還債、減少舉債,剩餘才會列入歲計賸餘,後續用途可能包括民生、弱勢、國防等面向,一切都需由行政部門來進行通盤的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