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區是台北市確診人數最多的感染熱區,18日更傳出,有確診者隱瞞去過茶藝館足跡,導致亞東醫院院內7人染疫,其中1人死亡。說不出口卻一直存在的特殊產業,是地方政府最不願面對的角落。然而疫情來襲,這些工作者,卻成為最無奈的受害者。
萬華長久以來被視為性服務的集散地,當地三水街、廣州街一帶林立上百間店面,走進街坊,映入眼簾的是「萬華茶室文化老街」的招牌,夜幕低垂之際,排排或站或坐的女子熱情拉客,這邊挽著一個面龐欣喜的客人入店,那邊另一個笑容滿面的客人雀躍地走出來。
一來一往的消費行為漸漸形成一個產業、一項文化,卻始終擺脫不了悖離道德的罵名,鮮少願意深入了解的人,更缺少投入心力整頓的政府。
事實上,並非所有店面都有提供性服務,必須先釐清當地俗稱「茶店」與「阿公店」的營業差異。
曾經田野調查茶店的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學系兼任講師陳逸婷在臉書發文指出,茶店的工作者不一定要有肢體接觸,但絕對要會唱歌,日文歌、中文老歌的旋律,以及泡茶談天說地的聲音,在茶店此起彼落。
茶店的客人大多沒有傳統定義的家人,或是和家人關係疏離,他們把茶店當作重要的娛樂場所,獲得歸屬感;茶店的工作者更是把「公司」當作寄託情感的避風感,同事則是親密的家人。
圖/萬華區成為台北市疫情最嚴重的地區,蘇義傑攝影。
性服務在茶店可有可無,但對普羅大眾而言,茶店和阿公店卻時常劃上等號、半斤八兩,無堅不摧的灰色定義,令茶店蒙塵。
至於阿公店,廣義而言就是有工作者陪酒,甚至提供性服務。根據統計,萬華的阿公店將近3千位員工及工作者,因為打著茶藝館、歌友會、清茶館、卡拉OK的名義,不受八大行業管制。
在阿公店的工作者多為台灣、中國或越南籍,台灣籍工作者的年紀稍長,她們沒有打卡制,行動的自由度高,陪侍中途也可被客人帶出場。
茶店和阿公店的灰色定義,始終造成基層警方取締的困擾,更是地方首長不願面對的角落,漸漸地,堆疊了陳腐與陋習。
早在日治時期,台灣社會就存在許多性工作者,國民政府遷臺後,原則上將性工作者(娼妓)視為犯罪,但在無法根除的現實下,對於性工作者的基本立法態度是「寓禁於管」。
隨後,《違警罰法》、《台灣省各縣市管理妓女辦法》等管制性工作者的法條施行,在各縣市劃定色情行業區域,明文規定「娼館」與「妓女」之間的收入分配,並且宣示以「從良轉業」為手段,希望在兩年內禁娼,目標卻沒有達成。
當時的政府在1991年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該法第80條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或「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都可處3日以下拘役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性工作因此非法化,法條內「罰娼不罰嫖」的條款更是定罪性工作者,合法化享受性服務者,引發極大爭議。性工作的管制困難,現實中無法完全杜絕,更引發許多社會問題,例如警察有時利用釣魚、陷害教唆的手法取締性交易,甚至有警察侵犯性工作者,且性工作者幾無工作權,時常遭到老闆的剝削。
性工作者命運多舛,在保守的台灣社會中,一直都是政府追打的過街老鼠。
圖/取自剝皮寮歷史專區FB。
黃色、娼妓、低俗等等標籤重壓性工作者,阿公店於是成為政府掃蕩的對象。前總統陳水扁1997年出任台北市長,強調為了整治市內治安,恢復善良風俗,開始掃蕩特種行業,其中包含性工作者,就是所謂的「廢公娼」。
4年後,扁市府完全廢除北市公娼,陳水扁以強力「掃黃」獲得正面的政治形象,博取更多選票。
然而,掃除性工作者的工作權益,北市真的恢復善良風俗了嗎?根據妓權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廢除公娼後的10年追蹤計畫,發現70%公娼轉私娼,自殺身亡、酗酒昏迷、用藥過度、以債養債等各種形式的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僅存的私娼們,身心折磨和家庭影響無人聞問,更意味著性工作產業轉趨地下化,越發失序。
北市廢公娼後,有一群公娼姊妹走上街頭爭取工作權,希望台灣社會面對性產業的多元與公共政策,而不是一味從道德與救援層面看待。促成各種運動與社會關注的,就是1999年五一勞動節前夕成立的「台北市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台灣的公娼跟植物「日日春」都極富韌性,對她們來說,一旦遭逢生命困境,性工作就成為存活的重要管道,她們的生命力堅強,協會才會以日日春為名。日日春協會成員包括許多民間團體、學界、法界與民間人士,為這些承受社會汙名的台灣性工作者爭取權益、說出心聲。
圖/位在萬華地區的文萌樓,圖片取自維基百科。
雖然公娼遭廢,但日日春協會發現,性工作議題在台灣應該受到重視,尤其是推動性產業合法化、除罪化與去污名化。
日日春協會希望社會大眾正視性工作產業的存在,還向北市府申請保存公娼館「文萌樓」並列為古蹟,北市文化局2006年指定文萌樓為市定古蹟,見證、保存自日據時代開始,無法為人公開談論的性產業史與社區史。
文萌樓留下來了,但曾經走上街頭為公娼們發聲,試圖推動性產業合法化的工作者們,一個個生命凋零,消逝的軀殼,仍難以撼動現實與理想的隔閡。
性相關工作與產業究竟何去何從?國外也曾深入探討。
1985年的布魯塞爾歐洲會議中,國際妓權委員會(ICPT,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Prostitutes’ Rights)就認定,社會上所有女人都有權享有和其他公民相同的商業權利,可以主動創造財路,包括將性服務與性幻象商品化,並自行儲蓄或花費她們因此賺來的錢。
性工作除罪化,性工作者才能得到法律保障,只要遭遇不公,就有申訴的管道,還能減輕因產業地下化導致的工作權剝削,甚或詐欺、脅迫、暴力、虐待等等。
紐西蘭在2003年就將性工作除罪化,旨在保障性工作者的人權、提升性工作者在職業健康與安全的社會福利、創造有益於大眾健康的環境、保護兒童和賣淫剝削相關。
圖/取自Unsplash by Massimo Virgilio。
在台灣,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卸下議員身份後,致力推動性專區合法化,他坦言雖有完整計畫,但困難重重,因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91-1條的施行細項,「性專區的成立,要離寺廟、學校、教堂等場所一定的距離」,而萬華區的性工作者以龍山寺為中心活動,明顯違規。
童仲彥也坦言,地方首長對於性專區合法化的興趣缺缺,因為「難有選票」,他在推動過程中也意外地發現,最支持的竟是警察局長,因為對於性工作的執法常有分際不明的問題,更需要系統性地管理與法制。
一場加劇的肺炎疫情,讓長年身處黑暗的萬華特殊產業工作者,再次躍上媒體版面;只是,大眾討論的內容,多是感染源和接觸者云云,更屢屢透過自以為的高道德標準,評斷他們。但是,誰來正視她們的困境?
「我本善良,何必從良?」來自性工作者們內心的呼喊,讓性產業重見天日,最重要的是抹去性工作者的污名。加拿大社會學家Alan Sears曾在著作中提到:「共識是意識形態的一個委婉說法,並沒有真正的共識,有的只是由社會中的強者強加於他人並讓他們接受的陳述。」
社會的形成只是因為有「多數的共識」,不存在「一定的共識」。所以,又有誰能蓋棺論定性工作的好與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