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過時讓紓困美意蒙塵?高雄推計程車外送平台,司機恐違法
取自高雄市政府官網。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行各業生計,尤其是計程車業者,因全國三級警戒外出人數減少,收入銳減。高雄市就針對計程車業者推出紓困方案「高雄好家載」,透過LINE媒合點餐平台和計程車隊,打造餐飲外送服務。不過看似創新的美意,卻讓計程車駕駛淪違法邊緣。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不僅肆虐雙北市,其他縣市也逐漸出現確診個案,全台灣月前進入三級警戒,民眾恐慌不已,出門染疫風險高,便自主封城,街道上空無一人,卻直接影響計程車業者的收入,因為載客量銳減,有小黃駕駛過去跑車一天最少可以賺2000多元,現在一天收入甚至難以補貼油錢。
高雄市長陳其邁因此推出「高雄好家載-防疫互助經濟」方案,與LINE公司、8家點餐平台、8家計程車隊及一卡通公司合作,啟動小黃駕駛的餐飲外送服務,民眾在家使用LINE就可完成點餐,由小黃外送到府,民眾只要消費滿499元,市府還會補助85元計程車費。

雖然解決部分駕駛的燃眉之急,高市府的創新作法,卻也將駕駛們推入違法邊緣。《城市學》深究計程車外送的違法疑慮,更進一步找出交通相關法規的缺陷。
《公路法》明訂計程車「載人」,小黃可外送美食?
陳其邁4日召開記者會,只要透過LINE的熱點服務,就能找到「高雄好家載」專屬版面或關鍵字,一鍵搜尋所在位置附近的外送美食店家,點餐並完成線上付款,就能在家等著小黃駕駛外送美食。
然而,《公路法》明訂,計程車屬「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指以計程車經營客運服務而受報酬之事業,而計程車只能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營業。言下之意,計程車的營運是以「載人」為主。

那麼「載貨」呢?根據《公路法》,可以載貨的公路運輸業者包括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與汽車貨櫃貨運業。無論是「載人」或「載貨」,都必須向所屬地方政府申請營業許可。
顯然,計程車外送美食的作法存在違法疑慮,《公路法》第77條規定,計程車若違反營運規定,將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