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手奪牌後都替他們請願!台灣體育教練、防護員待遇差多少?
拳擊選手黃筱雯打進東京奧運四強奪下銅牌,特別感謝教練劉宗泰,取自教育部FB。 俗語說「三軍未動,糧草先行」,比喻做事情必須有縝密的計畫,後勤補給不可或缺。中華健兒在場上奮力為國爭光,背後仰賴一群包括教練、訓練員、體能訓練師、運動心理師等等功不可沒的後勤部隊,選手才能無後顧之憂奮戰。為選手付出歲月與勞力,因此犧牲自我生活的後勤部隊們,待遇是否真有待加強?
中華隊女子拳擊選手黃筱雯打進東京奧運四強後喜極而泣,賽後受訪時將成績歸功於教練劉宗泰:「真的很謝謝教練,想要把這份榮耀給他。」而劉宗泰相當滿意子弟兵的表現,他也透露:「我女兒七歲,我只跟他有兩年的相處吧!跟筱雯幾乎就是每一天、每一年。」師徒奮力不懈,攜手在奧運創下佳績。
此次摘下羽球男雙金牌的李洋在賽後受訪時也收起狂喜,為這群後勤部隊向政府請願:「沒有他們,就沒有今天的我們。」兩人強調,應該提升這群教練、訓練員、陪練員等的待遇,並給予更多支援訓練的彈性。
教練、訓練員勞心勞神,本職、家庭、生活好難兼顧
根據《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集訓教練費用支給要點》,給予教練與訓練員的津貼,分為總教練、教練、訓練員與助理訓練員,無職或留職停薪,每月發給10萬165元至46280元;但若擔任教練或訓練員留職留薪,只能領到50083元至23140元。
要點也訂定教練的指導成就獎金,分為奧運、亞運、世界錦標賽等,選手獲得第一名,總教練可領到12萬元,教練則有10萬元;選手獲得第二名,總教練可獲8萬元,教練則是6萬元;選手得到第三名,總教練發給4萬元,教練則是3萬元。
只是,台灣參加亞運、奧運的培訓教練中,有80%是學校老師或專任教練,依照政府規定,教師與教練調入國家隊的薪資只能提升一職等待遇,最多加薪三萬元左右,誘因非常低,甚至要離家長期駐守左營國訓中心至少四年。
正如劉宗泰所說,自己為了訓練黃筱雯,錯過孩子的成長,教練與訓練員的家庭、事業等,各方面犧牲非常大。

國訓中心擴編主管職務,月領八萬、十萬都算正常
除了教練與訓練員,體能訓練師、營養師、運動心理師、物理治療師及運動防護員對於培育一位成功的運動員,功勞同樣不可小覷;而他們的待遇則是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人事管理規章》而定,有職等與俸階的差異。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人事管理規章》以技術人員和防護人員做為這群後勤部隊的代稱,從二等一階到四等十階,最低薪資只有31930元,最高薪資則是61800元。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這群技術與防護人員的任職資格相當嚴格,不僅要國內外研究所畢業,還得有相關工作經驗數年並取得專業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