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落實性別平等?女運動員穿著的舒適度,應比美感、風俗民情更重要!
取自IG@Pauline Schäfer。 自 1896 年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創立以來,今年東京奧運首次近乎實現了性別平等。根據國際奧委會的數據顯示,抵達東京的近 11,000 名運動員中有近 49% 是女性,高於五年前里約熱內盧奧運會的 45.6% 和 2012 年倫敦奧運會的 44.2%。然而「性別平等」究竟只是流於數據上的形式,或是真的各方面地實踐在運動場上呢?
幾起女運動員在著裝上面臨雙重標準的問題顯示在運動場上女性仍然受到比男性更多的批評審查。在東奧之前的英國錦標賽,曾獲得兩屆殘奧會世界冠軍的奧利維亞·布林(Olivia Breen)在參賽時被一位英國官員告知她應該換一條「更合適的」短褲,因為她認為她的三角褲太暴露了。
布林向媒體表示說:「在比賽時我們希望可以感到輕鬆舒適,這條褲子在我的職業生涯中我已經穿了9年,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我們應該有權利穿我們想穿的衣服。」她並在推特上質疑道男運動員是否也會受到同樣的審查及批評。然而這起事件並沒有打擊到布林,這位年輕的運動員在今年 8 月參加東京殘奧會,並穿著此「爭議的」三角褲。「我不會讓他們阻止我,我將在東京穿著它們」她說。
德國女子體操選手的緊身衣革命
另外,在7月25日的東奧資格賽上,德國體操隊的女運動員們為了抗議體操界存在的性化(sexualization)女選手的現象,拒絕穿規定的傳統三角緊身運動衣,而改穿覆蓋整個腿部面積的全身式體操服上場比賽。
21歲的德國隊選手福斯(Sarah Voss)說道:「作為一名女性,在成長的過程中,在某種程度上要適應你的新身體是相當困難的。我們想確保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身體感到舒適,任何人都應該能夠穿想穿的衣服,不管是穿長緊身衣還是短緊身衣,都讓人看著舒服,自己也感覺舒適自在。」
越來越多的女運動員在比賽場上透過服裝的無聲抗議來訴求拋棄這些「將女性美感置於舒適度之上」的過時著裝規定,然而卻不總是那麼幸運。
美感、舒適度,還是地方的風俗民情重要?
在今年7月的歐洲錦標賽,挪威沙灘女子手球隊的女運動員們因對於穿著比賽要求的比基尼泳褲感到太束縛且過於性感,儘管面臨罰款及取消資格的威脅,她們還是決定穿短褲上場比賽以表明抗議此服裝規定不公平的立場,最後被歐洲手球聯合會(EHF)處以罰款共 1,500 歐元。EHF 稱選手違反運動員制服規定,該規定要求女性穿著緊身比基尼褲,並「朝腿的頂部向上傾斜」,另一方面,男手球運動員卻可以自由穿著膝蓋以上 10 釐米的短褲,只要不要「太寬鬆」即可。
這項罰款很快的便引起很多爭議,許多人質疑如果男運動員可以自由穿著又寬鬆又長的背心和短褲,為什麼女性卻要被規定穿緊身比基尼泳褲而不能穿類似的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