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該撲殺這群貓隻嗎?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事發隔天召開記者會,強調走私貓證實來自狂犬病疫區的中國,若未第一時間阻絕風險,不僅危及生存台灣的動物,連人類都可能因此喪命。《城市學》回溯此事件,統整各方說法,並藉此釐清理性與感性之間的拔河。
海巡署在21日查獲的154隻走私貓包括俄羅斯藍貓、布偶貓、波斯貓、美國短毛貓、英國短毛貓等名貴品種貓,根據《動物傳染病動物防治條例》,一旦動物經走私且有傳染病疑慮,就要予以人道處置,保護全國民眾及各類動物的健康。
然而,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關懷生命協會、中華民國寵物食品及用品商業同業公會、亞太小動物獸醫師聯盟、台灣愛狗人協會理事長等團體當天發表聲明,指出政府基於法規,必須慎重處理未經檢疫的走私動物,但本次事涉100多個無辜生命,已引起廣泛討論及民意沸騰。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認為,基於尊重生命理念,動物救援小組希望相關單位讓貓咪走完檢疫程序,再開放認養,並願意全額支付安置食宿、檢疫等相關費用;另有動保團體痛批總統蔡英文與政府口口聲聲尊重動物生命,卻連一絲討論空間亦不可得。
圖/翻攝自海巡署高雄查緝隊。
究竟有沒有其他辦法挽救這群走私品種貓的生命?前獸醫師、動物專家王政力直言,走私的溫血動物有狂犬病疑慮,不得不防,人類如果感染而未及時治療,神經系統將遭到破壞,引發癱瘓和器官衰竭,致死率幾乎100%,「狂犬病比新冠病毒危險太多了。」
農委會也指出,全球至少150個國家出現狂犬病疫情,集中在亞洲、非洲,每年約有5.5萬個死亡病例,其中4成是幼童。
台大獸醫專業學院退休教授費昌勇也在臉書發文呼籲蔡政府「不要輕言修法讓走私貓狗被認養」,因為走私動物大多來自國外無照、非法的繁殖場,且貓咪的狂犬病潛伏期從數週、數月到數年不等,狗則是3週至8週,如果台灣因此成為狂犬病疫區,責任由誰負責?
費昌勇認為防檢局的作法完全正確,該修法的部分應該是嚴懲走私。律師林智群也認同,或許安樂死154隻走私貓咪很殘忍,但也是為了保護台灣境內的人類與動物,「要怪,就怪那些走私者及下單的業者吧!」
陳吉仲則快速進行修法作業,他提出兩大措施,建議走私動物刑罰從原本最高7年徒刑,加重至7年以上徒刑;另外,過去沒有合法販售執照、或無法出具寵物來源的業者,依法裁罰10萬元至300萬元,農委會本週將公告函文,要求寵物市場買賣要有來源,否則將直接開罰最高300萬元,不再從輕處分。
其實,台灣走私動物的案件時有所聞。防檢局統計,10年來已銷毀1891隻走私動物,除了貓狗,最大宗就是鳥類,還有國內常見的寵物蜜袋鼯、黃金鼠。
長期關注動物議題的愛貓律師顏紘頤也在臉書發文指出,農委會和環保署23年前為免跟著口蹄疫病毒進入台灣的狂犬病毒肆虐,當時的政府做了兩個重大決策,一是通過動保法,禁止民眾棄養,阻斷流浪狗上游源頭,二是計畫5年內(1998年到2002年)撲殺130萬隻流浪狗。
所幸狂犬病疫情當年沒有發生,而動保人士也拼死阻擋政府撲殺流浪狗,保住狗狗們的性命,但當年的豬隻就沒這麼幸運了,政府撲殺385萬隻豬,許多當時執行任務的軍人,至今還有創傷症候群。
小生命何其無辜,「刀下留人」的感性訴求,在愛護動物風氣濃厚的現在,引起許多共鳴,但為了健康與安全,「依法行事」的理性做法,恐怕也是不得不的抉擇。最該譴責的是走私犯,更重要的是,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養育動物應該出自濃厚的愛,而非品種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