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被選上有薪水?怕報復能拒絕?懶人包揭首審台中殺人案
圖/高雄地院透過視覺與空間配置的巧思,打造沒有壓迫感的法庭空間。台灣設計研究院TDRI提供。 台灣「國民法官」制度於2023元旦正式上路,首宗重大刑案是台中一名22歲黃姓業務員,2022年10月20日晚間,因債務與業績分配問題,涉嫌以2把水果刀揮砍10多次,殺害施姓同事的案件,經電腦抽籤後,目前由刑事第四庭庭長唐中興擔任受命法官,案號為「112年國審重訴字第1號」。究竟在這審理過程中,國民法官擔任什麼角色?誰都可以當嗎?民眾能拒絕嗎?本文帶你一次了解。
杜絕恐龍法官!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審判
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擔任國民法官,與法官一同坐在法檯上,是為了進行共同審判制度。
因此,即使國民法官沒有相關法律的背景,卻能把自身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入法庭,讓司法審判更為透明 ,專業也得以和外界對話,促進國民與法院之間的相互理解、交流與反思。
因此國民法官一角,確實能藉由以下4個過程,影響案件審判結果:
1. 審理: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全程參與審判程序。
2. 詢問:可以補充訊問或詢問被告、被害人、證人、鑑定人。
3. 定罪:與法官共同決定有沒有罪、應判何罪。
4. 量刑:與法官共同決定有罪時的刑度輕重。

不過,6位國民法官加上3位法官共同審理時,判定有罪和死刑,皆需6票以上同意;量刑(死刑以外)則需5票以上同意,且基本上只會參與到3種類型的案件:
1. 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強盜強制性交)。
2. 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如酒駕致死)。
3. 不包含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符3大基本資格就有機當國民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