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復興站設墩柱巨幅廣告賺錢違規?台北捷運澄清試辦沒違法
圖/台北捷運自今年6月起於忠孝復興站4根墩柱設巨幅商業廣告。單師樵攝影。 台北捷運文湖線忠孝復興站每天皆有大量旅客進出,沿線車潮也多,為了讓商業極大化、提高業外收入,今年6月起北捷試辦在忠孝復興站4根墩柱設巨幅商業廣告,未來試辦一年後,將蒐集各方意見,提送建管處納入「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訂定參考。然而此放上廣告的行動引發民眾兩極意見。
目前《台北市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規定捷運梁柱不得設電子展示廣告等光害之廣告設施,另一街廓捷運高架段梁柱,每一柱面積不得超過50%,因此有部分民眾與議員質疑這4根墩柱廣告目前恐有合法疑慮。
議員質疑廣告合法性,民眾支持設廣告不漲票價
根據報導,台北市議員趙怡翔便質疑,北市首次在捷運墩柱懸掛具背光燈的大型廣告,明顯違反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的不得在連續梁柱設置,及光害產生的相關規定。
他認為,部分新增廣告直接面對車輛駕駛,離車道距離大約1公尺,不但會分散駕駛注意,夜間光害問題更可能造成交通意外。

而經常行經該處的民眾則持兩種意見,有不少網友同意此廣告設置「很好啊!不然捷運票價要怎麼降低?」「支持捷運公司擴大賺錢」「努力創造財源,盡量不要漲票價」。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亮度可能有疑慮「可以設廣告但燈不要亂照」「分散駕駛注意力,不怕大家開車太無聊」,另有網友說「有夠醜,這種美學真的可以了」。
報導解釋,台北市政府自今年初便開始研商市區高架道路及捷運高架路段墩柱,是否可以租賃民間業者刊登廣告使用,增加市庫收入。
而在今年2月會議結論為「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草案雖未完成法制作業,惟「台北市公共設施用地廣告物設置原則」未廢止,仍可依照北市廣告物自治條例第9條及上述原則,由公共設施用地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報市府核定設置戶外廣告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