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保局規定,無論是確診COVID-19還是其他傷病,因「住院」診療,以致無法正常領取薪資者,都能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而給付標準,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正在住院診療時,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成,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發給,前3天是沒有給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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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注意的是,勞保被保險人請求權有5年,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的年資滿1年者,會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不過雖符合資格者即可向勞保局申請,但除了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給付收據外,記得還要檢附傷病診斷書正本。
如屬於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的人,則必須提供縣(市)政府出具的隔離治療通知書哦!
圖/池孟諭攝。
《城市學》小編背景條件若為「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勞保年資6年」。
那染疫確診住院治療14天後出院,自住院後第4天起就能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即30000/30X50%X(14-3)=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