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因為法規關係,很多建商在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時,常把陽台、屋頂突出物等空間忽略登記,結果不少投資客利用「陽台補登記」,賺進大把鈔票。中和地政事務所提醒,民眾可了解自家屋況,再辦理陽台補登記。
中和地政事務所主任陳素霞表示,民國71年8月12日內政部訂定「建物測量辦法」後,「陽台」才可辦理測繪登記。
所以,倘若民眾的房子超過40年,手上建物權狀未標示陽台,可家裡實際卻有陽台,那房子所有權人即可向工務局申請影印「竣工平面圖及位置配置圖」。
圖/取自Unsplash。攝影者Kuo-Chiao Lin。(示意圖,非內容畫面)
收到配置圖後,能檢查圖上自己的建物是否有「陽台」字樣。
若有,即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陽台補登;若無,則可在工務局申請加註「陽台」字樣後,再至地政事務所申請陽台補登;若無法加註「陽台」字樣,則無法辦理陽台補登。
陳素霞指出,在新北市境內,如民眾房屋的其他垂直投影樓層住戶,已完成「陽台補登」,除頂樓及一樓外,均可援用該戶資料來地政事務所辦理「陽台補登」,不用再跑去工務局申請竣工平面圖,以及加註「陽台」字樣,減少民眾往返奔波的時間,加速陽台補登效率。
圖/取自Unsplash。攝影者Kuo-Chiao Lin。(示意圖,非內容畫面)
中和地政事務所指出,據統計顯示,中和區及永和區已登記建物超過40年,且無陽台登記約有5萬筆,民眾可依上述說明,檢視權狀有無登記陽台後,照程序自行申辦陽台補登,或向新北市合法地政士事務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