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有一個過年長假,很多人除了選擇出去玩或拜訪親友以外,也常常會利用這難得的假期補眠,此時如遇鄰居家傳來的唱歌聲(想強迫大家參加他的個人演唱會的概念……)或徹夜麻將聲(別人贏錢沒有分紅還要被吵……),又或說半夜睡的正甜,廟會或鞭炮聲大到叫你起床等,這些情況恐怕都會讓人森七七,或嚴重影響休息或是睡眠品質吧!
加上現代人普遍工作壓力大,生活型態也較為緊湊,如果再被噪音騷擾下去,恐怕會影響健康或工作表現。因此本篇就要來告訴大家,如果在過年期間,遇到鄰居傳來的噪音該怎麼辦呢?
在台北市各級學校、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文教區及其周圍50公尺範圍內,全日不得從事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寺廟(含未立案宗教場所)、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
根據「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規定,在台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從事使用擴音設施從事寺廟(含未立案宗教場所)、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 。
在晚上10時至上午8時這段時間,是不可以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以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的一般煙火。
除非是經台北市政府專案核准的民俗節慶,且時間是在元旦、春節(農曆1月1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除夕時,另政府辦理的文化活動或國際交流,也不在此限制。
圖/取自Unsplash。攝影者chairulfajar_。(示意圖,非內容畫面)
在學校、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以及文教區周圍50公尺範圍內,是全日都不可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以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的一般煙火的。
任意燃放爆竹及施放煙火製造噪音的話,根據台北市環保局公告規定,是可以處新臺幣3000元罰鍰的。
以上規定及說明提供給大家參考,因為經常收到有人來詢問,關於噪音檢舉、民事排除侵害之訴,甚至因噪音問題而衍生的刑事責任,例如強制罪等問題,之後我們也會陸續再為大家介紹!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互相體諒一下對方立場,開開心心的過個好年,也讓大家的生活環境能更和諧!
本文透過「方格子直送」計劃合作轉載,作者有一種潮流叫法律-温毓梅律師,原文《惡鄰退散!遇到鄰居噪音騷擾怎麼辦?【過年篇】》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