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買地」新加坡模式台灣能複製?內政部拋使用權住宅掀議
圖/取自Unsplash。攝影:Towfiqu barbhuiya。 台灣房價逐年高升,高房價甚至不再只是首都台北市的專利。面對棘手的居住正義問題,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後馬上出招,傳出內政部研擬推出「使用權住宅」,透過釋出公有土地、建商蓋房只販售地上權的方式,讓民眾用較低總價購買使用期達20、30年的房屋。儘管內政部隨即否認,強調還在研議中,但仍舊激起不少討論,也讓民眾看見政府設法解決居住難關。
近來網路瘋傳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評論台灣狀況的影片,關鍵在於,該影片是8年前的發言內容,當時就分析過台灣經濟10多年來失去明確發展方向,還稱台灣年輕人若被問何時買房,還可能會以為是打趣調侃。
而新加坡雖然是政策關係而有大量、低廉的組屋(地上權住宅),台灣確實也如李顯龍所預言,房價高漲問題難以解決。
顛覆華人「有土斯有財」觀念,使用權住宅有什麼優點?
相較於高漲的房價,國人薪資所得的提升完全追不上,房價所得比超過10倍的狀況屢見不鮮。
看看台灣的人口組成,有不少民眾是經濟能力高於符合社宅資格,但又不足以負擔房價、只能「望房興嘆」。使用權住宅的概念就是政府釋出土地「只租不賣」,讓民眾只買房,藉此壓低房價。
不論要稱之為地上權住宅、使用權住宅,都是指住戶只買土地上建物的使用權而不買土地,目前大多的樣態是「土地產權屬於國家,建物產權屬於建商」。地上權住宅會有「使用時效的限制」,時效依不同建案而異,大多落在50年左右。
與過去民眾熟悉的「買地+買房」的所有權住宅大為不同,地上權住宅只買房,建物底下的土地仍是承租的狀態,每年要繳房屋稅、地租給政府;地租通常會是申報地價的1到5%不等,也會隨著公告地價調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