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為何要搬家?建物老舊、動線混亂拆遷談了30年卻找無新址
圖/賴永祥攝影。 身為中華民國台灣最高立法機構,立法院內的一舉一動,往往成為熱門的政治話題,現址遷建當然也受到各界矚目。立院搬遷已討論30多年,卻屢次流局,現任立法院長游錫堃如今下定決心,在朝野委員的積極提案下,日前成立諮詢委員會,期盼集思廣益,獲得多元意見與資訊,現已有10餘個新地點等待商討。而究竟立院為何搬家?對台灣的立法及政治生態,又將有哪些影響呢?
立法院奔波多時落腳台灣,現址前身是女子高中
立法院最初是民國初年(1911年)立法機構的衆議院,國民政府時期以恢復法統爲由,立院於民國17年(1928年)成立於南京,最初只是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在民國37年(1948年)因應行憲,制度上脫離行政權,成為正式的議會機關。
立院民國49年(1949年)遷至現址,經過多年變革,現在是一院制議會,設有113席立法委員。
立院最初遷往台灣,沒有專屬議事辦公處,遂向台北市政府租用,現址是學校用地,前身為日治時期第二高等女學校。60年來,立院經歷各種盪漾餘波,建物占地面積與空間有限,老舊分散、動線凌亂,結構安全堪慮且影響觀瞻,每年還要耗費巨資整修,拖累議事運作效能,許多立委提案遷建。
1993年,立院首次規劃遷建新院址,當時選址為距離博愛特區不遠的台鐵華山車站舊址,但經費過於龐大,引發反對聲浪,因而作罷;1999年第四屆立法委員提出第二次遷建計畫,地點改為位於台北市仁愛路的空軍總部舊址,編列預算高達241億元,但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不順,也沒有下文。

游錫堃下定決心,立院選址評估啟動
游錫堃在日前啟動「新國會園區選址評估」,強調立院是台灣最高民意機關,是現代民主國家憲政的表徵,應該要有國會議事堂、國會圖書館及國會山莊等整體園區,同時評估打造集遊陳抗中心,彰顯民主至上的莊嚴性。
立院因此籌組「未來國會願景規劃諮詢委員會」,編制21名成員,除院長游錫堃、副院長蔡其昌及秘書長林志嘉,另有建築、都市設計或都市計畫專長、政治或國會研究專長以及其他相關專業等多元領域的18人,包括政大文學院長薛化元、東海政治系教授沈有忠及「飛躍羚羊」紀政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