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政部提供的專案手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同時還搭配「公益出租人政策」,讓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所得稅、地價稅與房屋稅等3項稅減免配套措施。
希望弭除部分房東的疑慮,像是政府會不會對於參加補貼或包租代管的房東,溯及既往查稅等,也可望讓過去被詬病,看得到吃不到、房東抗拒、租賃雙方對立等問題降到最低。
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強調「過往沒繳所得稅,政府並不會主動追究、追查過去有無逃漏稅」,希望房東能放心。
圖/內政部提供。
另各界也認為,在此時機中央推出租金擴大補助,是否為「選舉利多」?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強調,該政策屬國家重大且延續性的政策,包括社福團體及不動產公會旗下會員,散布在全台逾4千個據點及店頭,都能協助有疑問的房客及房東解惑「我們有信心把這個政策做好,讓我們社會居住政策進一步實現」。
圖/資料來源內政部。《城市學》整理與表格製作。
惟,此專案對於租客有幾項限制:
1. 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國民
2. 家庭成員於全國均無自有住宅
3. 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中央及直轄市社政主管機關,於計畫年度公布的最低生活費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4大重點
一、戶數擴大:由12萬戶增為50萬戶,金額也由57億增為300億元。
二、金額加碼:給予2000元至8000元的補貼額度,另4大族群(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再乘以1.2倍至1.8倍的金額補貼。
三、資格放寬:從最低生活標準的2.5倍擴大為3倍。
四、申請更簡便:新戶只要在線上操作5個步驟即可完成;舊戶部分,政府也會直接發函,只要民眾同意,政府直接幫他轉軌申請。
至於各縣市的標準,台北市的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低於5萬6046元即可申請、新北市為4萬7400元、桃園市4萬5843元、台中市4萬6416元、台南市4萬2690元、高雄市4萬3257元,金門縣及連江縣3萬8376元,其餘縣市為4萬2690元。
舉例來說,假設申請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位於桃園市、家庭成員4人、年所得合計為14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144萬元 ÷ 12月 ÷ 4人 = 3萬元,即符合申請標準。
圖/資料來源內政部。《城市學》整理與表格製作。
不過以雙北眾多的北漂族來說,在中南部雖有自有住宅,卻得在北部租屋。
因此,計畫再增列4大族群,包括初入社會青年(成年至35歲單身)、新婚家庭(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以及符合中低收入戶身份的經濟及社會弱勢族群,且這4大族群的補貼金額,還能加碼1.2倍至1.8倍,盼能真正落實社會正義。
圖/取自Unsplash。攝影者HiveBoxx。(示意圖,非內容畫面)
花敬群指出,有些北漂單身青年「他家裡爸爸媽媽有房子,他在外面租房子,這是2個事實」,因此可以「初入社會青年」的身份申請補貼,應依事實狀態來認定,一個事實就認定一個,2個就認定2個「這樣就會很清楚」。
《遠見雜誌》原文連結:https://www.gvm.com.tw/article/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