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抽不到、房價買不起?桃園市首創「可負擔住宅」助青年成家
圖/桃園市政府以「站站都有家」的規劃,在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整體開發區,提供可負擔住宅。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是六都中人口增加最快的城市。隨著產業聚落發展、重大交通建設推進,卻也同步推升房價與購屋門檻。面對高房價帶來的居住壓力,桃園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推出「可負擔住宅」制度,希望在社會住宅與自由市場之間,提供「自住但不炒房」的可負擔住宅,讓無法在市場自力購屋的年輕人,也有機會在桃園安心成家。
桃園市長張善政6月4日出席行政院會表示,市府檢視現行住宅政策發展,除了持續興建社會住宅外,還需積極補足跨至自由市場高房價的政策空缺,照顧無法自力購屋的年輕族群。桃園站在台灣城市發展的關鍵十字路口,願意擔任實施可負擔住宅的馬前卒,成為制度試辦城市。
不同於社會住宅的「只租不賣」,「可負擔住宅」是「只賣不租」,讓符合資格的民眾有機會成為屋主,但透過制度設計,避免住宅淪為投資標的。
在桃園市政府的都市規劃下,可負擔住宅將優先導入捷運及鐵路場站周邊整體開發區,結合TOD(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理念,要求開發商透過容積回饋捐建住宅。這些捐建給市府的住宅,將由政府以低於市價、符合薪資合理負擔範圍的價格,優先出售給符合資格的年輕婚育家庭。

「可負擔住宅」杜絕炒房,回歸自住本質
可負擔住宅以「住宅去商品化」為核心目標,買賣皆採「固定總價」模式,不因市場行情波動而增值套利。未來屋主若有換屋需求,也須以原價加計政府認可的合理調整後,回售給政府或轉售予符合資格者,建立「政府可控價格」的封閉式交易機制,確保住宅回歸自住本質。
為保障交易安全,桃園市府正在研擬信託機制管理產權,並規劃建置「可負擔住宅再出售媒合平台」,協助承購人依法、透明辦理再出售作業,兼顧個人權益與公共資源管理。
張善政表示,《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歷經逾百場研商會議,邀集不動產、金融、地政、法律等領域專家學者與業界代表參與討論,並與中央相關部會就信託法規、稅制優惠及政策性貸款等議題進行討論,初步已獲正面支持與肯定。
今年5月29日,桃園市議會無異議三讀通過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並同步函報行政院,盼儘速核定實施。6月4日,張善政更親赴行政院會,請求行政院支持並加速協助核定自治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