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中央層級上,新一波的修法躍躍欲試,儘管2019年才剛通過修法,加重酒駕者的刑責。但趕在2022農曆年前,立法院迅速落槌通過修法,再度加重酒駕刑度、增訂併科罰金最高300萬元外,還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
為了遏止酒駕,中央於1968年開始,逐步增加酒駕刑責,分別在1975年、1986年、1996年、1999、2001、2007、2011、2013、2019年,及這次的2022年,都將酒駕懲處力道加重,企圖透過法律手段來遏止酒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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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陳其邁FB。
數據證明,嚴罰對降低酒駕事件的總件數,確實有一定的效果。根據交通部道安會統計,從2014年至2020年為止,酒駕交通事故中包括事故件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均呈下滑趨勢。總件數從2014年的13,822下滑至2020年的8,893件、死亡數從534降至289、受傷人數從17,563落至11,225。
但在此同時,依照交通部提供近10年酒駕違規件數統計,酒駕總件數雖下滑了,但累犯率卻緩緩提升了,比率由37%突破至38%。如同這次讓全台激憤的高雄酒駕一死三傷事件,就是由酒駕累犯所造成。
其實政府也不是沒有想針對酒駕累犯著手。2019年的修法法條明訂「新增酒精鎖、強制治療與連坐法等規定」,透過「連坐法」讓累犯者的親友,成為「不酒駕」的外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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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2021年12月29日民眾黨召開記者會踢爆,酒精鎖執行率僅4%,該年11月底前應裝酒精鎖的人約2,367人,實裝僅95輛,原因是修法僅「管車不管人」,行為人反而以無照駕駛,或開別人的車來逃避漏洞。修法品質不佳,懲罰效力不如預期,導致短短不到三年,再度修法以求遏止酒駕累犯率。
圖/取自陳其邁FB。
如果嚴刑無法對累犯者帶來有效的遏制力,那是否可以從道德面切入?這也是這次酒駕修法是台灣第一次的「道德面手段」,透過「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企圖增加行為人的道德成本,讓累犯願意主動降低酒駕行為;另外,陳其邁的高雄新政「酒駕者到殯儀館服勞役」,也是同一個路數,以親身體驗的恫嚇與憐憫,來降低酒駕的累犯行為。
其實,泰國也曾在2016年通過「太平間震撼療法」,酒駕和交通累犯可能受罰到醫院太平間工作,親眼目睹自己造成的血腥悲劇,類似陳其邁的「殯儀館服勞役」。
雖然話題聳動,頗能獲得厭惡「馬路如虎口」民眾的歡心,但推出後,實際上卻也未能有效降低泰國的交通亂象,2022年元旦連假期間,酒駕案件還較2021年同期增加75%。台灣這次改採「道德面」來企圖遏止酒駕累犯率,效果如何十分讓人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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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陳其邁FB。
事實上在交通部一份於2017年1月至6月進行的研究報告中,就從美、日防制酒駕的經驗及績效與台灣的作法進行分析,認為除了加嚴標準與加重酒駕罰則、強化執法量能之外,更應該增加酒駕者責任及多元矯治。
對於酒精成癮患者來說,酒精已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若非居住在大眾運輸方便的都會地區,財力也不夠頻繁支付計程車費,社會氛圍又鼓勵喝酒文化,那鋌而走險「累犯」並不讓人那麼意外了。
每當酒駕這類不幸事件在台灣發生後,其在官方及民間引起的極度憤怒,每每引起加重刑罰的鐵腕浪潮,不過假如我們未能認清酒駕者們的面貌,尤其是那些比例緩慢增加的累犯者們的輪廓,僅以加重行政或刑事上的刑責,或是提高行為人的「道德面」成本,而非真正的對症下藥,最終成果可能只會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