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公地放領:從歷史積遺到當代轉型的反思
圖/彰化縣農地。彰化縣政府提供。 2025年11月21日,總統賴清德於彰化縣溪州鄉正式宣布政府將重啟停辦已久的「公地放領政策」。根據內政部指出,該政策自2008年起暫停17年後再次啟動,初步盤點將納入約近2000公頃、預計受惠農戶約4445人。
政策明定:符合「農地農用/自耕農/未破壞國土」三大條件者即可申請。
此舉在農業、土地正義、國土保育三重交織的議題脈絡中,具有重要的制度意義。以下將從四個維度加以剖析:政策緣由、優缺點、未來影響、可能的爭議與配套建議。
一、政策緣由:三重邏輯的交疊
1.土地正義與自耕農保障的訴求
長期以來,部分承租國有土地之農戶雖從事耕作多年,卻仍僅為租用承租,自有權限受限。此次政策強調「把土地還給真正耕作者」。賴總統指出,此為協助自耕農取得土地、解決長年土地問題的重要改革。
在農業現代化、城鄉變遷快速的背景下,保障第一線自耕農的土地使用權具有明確的社會正義意涵。
2.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的制度邏輯
內政部強調,此次政策重啟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三原則。「依法行政」指涉租賃契約既存制度下的承租者權益;「信賴保護」指政府多年來政策變動對耕作者產生的期待;「國土保育」則指土地用途必須符合環境與國土整體規劃。此三者交織,構成政府重啟政策的制度正當性。
3.農業安定與城鄉治理的實務需求
台灣為農業立國之地,政府長期以「農地農用」「耕者有其田」為政策目標。賴清德在視察時也指出,「臺灣以農立國,政府深知農民耕作的辛勞與付出」。同時,在城鄉變遷、農村人口流失、地租制度轉型的背景下,透過此政策穩定農業基盤、維護農村社會結構,具備實務意義。
綜上所述,政策的緣由可理解為:一方面糾正歷史承租制度造成的權益落差;另一方面兼顧國土與環境保育;再加上穩定農業、維護農村的治理邏輯。這種三重邏輯的交疊,使政策具有較高的制度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