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公地放領讓地於民,到底是實踐土地正義還是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重啟公地放領讓地於民,到底是實踐土地正義還是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圖/彰化縣農地重劃區空拍影像。彰化縣政府提供。
作者:萃抬菁
日期:2025-11-25

總統賴清德於2025年11月21日,在彰化縣溪州鄉宣布政府將重啟公地放領政策。據了解,此政策自2008年以來已停辦約 17 年。內政部表示,初步盤點土地範圍約為近2000 公頃,納入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兩類,並設置「公地放領審議會」來推動。賴清德指出,該政策旨在「把土地還給真正耕作者」,也回應所謂「幾代人承租、實際耕種,卻無法放領」的歷史欠缺。但執行起來,仍得注意其引發的爭議與風險。

首先是「受惠範圍界定爭議」。由於政策限定承租於特定時間前、持續耕作、符合國土保育等條件,實務操作中可能出現「誰為自耕農」「耕作年限如何計算」「租賃契約合法性」等爭議。資料查核與歷史契約證明缺失,容易引發農戶申訴、地方政府審查負擔。

第二為「土地用途監督不足」。放領後若監督制度薄弱,可能出現農地轉賣、非農用途、土地閒置或租賃傾向。這將違背政策目的,並對國土保育構成挑戰。

第三是「地方政府與中央之間協調缺口」。地方政府工作小組、審議會雖已成立,但實務操作場域多樣、承租歷史複雜,若地方行政資源不足或處理效率低,可能造成流程拖延、農戶抱怨、政策信任受損。

第四是「公平性批判」:對於既往承租期稍晚、或契約關係不明者未被納入可能產生不公平感。此外,政策是否只惠及農業大型承租戶,而忽略小農、青年農民,亦有被批評之風險。

公地放領情形。內政部提供。圖/公地放領情形。內政部提供。

延伸閱讀

重啟公地放領:從歷史積遺到當代轉型的反思

良政也需要良好配套來幫忙

更多政策解析、城市發展,請訂閱《城市學》不定期專題企劃!

 因此,在執行此政,需要「健全資料建立與審查流程」。建議政府加速建立國有土地承租契約及耕作證明資料庫,與財政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數據串聯。同時制定透明且可追溯的申請審議流程與申訴機制,以減少爭議、提升政府信任。

此外,「強化農地用途監管與轉作限制」亦是重點。放領後應同步建立農地所有權轉讓限制、非農用途申請監控、農地閒置懲罰機制。可考慮訂定農地轉作、出售前優先回收條款,以確保「農地農用」初衷不被削弱。

第三,「配套產業扶植與資源協助」也需建立。取得土地所有權後,農戶仍需資金、技術、行銷等支援。建議配合青年農民、精緻農業、有機農業輔助計畫,並與產業鏈、地方政府協作,推動農村經營升級。透過輔導、補助、創新農業模式,實現土地所有權提升後的生產力提升。

第四是強化「地方政府執行與監督能力」。建議地方政府應成立專責「公地放領工作小組」,明確時程、責任單位、跨部會協作機制。地方政府亦應設置申訴通道、定期公開進度,以提升透明度與地方治理效能。

最後是「設計公平分配與受益監控機制」。建議政府設立監控指標,追蹤政策實施後農戶受益情況、土地使用狀況、農業經營績效。並檢討是否有偏頗受惠族群,必要時修正條件以促進更多弱勢農戶、青年農民參與。

延伸閱讀

設計不只是創意,而是城市解方!彰化設計展如何讓地方翻紅?

總統賴清德視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提供圖/總統賴清德視察公地放領政策。內政部提供

需反思制度轉型下的制度性風險

從制度論角度觀察,公地放領屬於「制度再分配」的典型政策。也就是透過將國有資產轉化為農戶所有權的方式,改變既有土地租賃制度。這類制度轉型雖有助於矯正歷史累積的結構性不平等,但同時也帶來制度變動的風險。

首先,制度再分配必須兼顧「合法性」「效率」與「公平性」。本政策在合法性方面,以契約承租、依法審查為基礎;在效率方面,有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農業經營;然而在公平性方面,由於受益對象範圍受限、條件較為苛刻,公平性仍具挑戰。

其次,制度轉型常伴隨「行政能力」的壓力。從租賃清查、審議會運作、地方協作、監管追蹤皆為高度行政密集型作業。若行政資源不足、程序拖延、地區能力落差突出,可能導致政策落實偏差、形成「政策利得群體」與「政策被落後群體」之分化。

再者,制度轉型也可能觸發制度既得利益者的抵抗或坐擁租賃權利者的利益受損。雖然本政策鎖定自耕農,但租賃期間的租金收入者、土地資本化者等可能產生阻力。政府須做好溝通機制、補償安排,以平穩轉型。

最後,此政策亦牽涉到國土資源與市場資本化的關係。將國有土地釋出轉為私人所有伴隨土地市場價值的顯現,可能促使農地「資產化」風險提升。此即為「農地經營目的由生產轉向資本利得」的制度性風險。政府必須在政策設計中注入防範機制。

延伸閱讀

從堰塞湖到非洲豬瘟,中央和地方到底誰「有責無權」誰又「有權無責」?

彰化縣農地重劃區空拍影像。彰化縣政府提供。圖/彰化縣農地重劃區空拍影像。彰化縣政府提供。

總體而言,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在當前農業轉型、土地制度調整、農村振興的背景下,具備明確的制度意義與社會價值。它回應了農民長期從事耕作卻缺乏所有權保障的訴求,亦在制度上兼顧國土保育與依法行政的脈絡。

然而,其優勢並不保證必然轉化為實效,執行過程中行政能力、配套制度、監管機制、公平性設計等均為關鍵因素。

若政府能同步強化資料整備、審查流程、用途監控、農業經營扶植、地方執行能力與監督機制,政策有可能成為農地制度改革、農村振興及土地正義的重要里程碑。反之,若配套不足、程序遲滯、受益範圍狹窄或監管鬆懈,則可能淪為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效果的「空轉政策」。

因此,未來有幾個觀察焦點,包括農戶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實際經營效益、耕地用途是否確保農用、農地資本化程度是否受控、地方政府與中央之間協作是否順暢、申請與審查流程是否公開透明。從這些指標可以判斷政策是否真正落地、是否能推動農地制度的深層變革。

👉 加入城市學 LINE 官方帳號,追蹤 IG ,最新城市議題不漏接!

關鍵字:環境彰化縣政策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一週400多萬人次觀看,《中文怪物》到底在瘋什麼?
為什麼南科成為最賺錢的園區?竹科、中科正沒落?
重啟核三公投明投票,一次看懂全球核電城市現狀
萃抬菁

萃抬菁

城市學專欄作家。

2025世界最美車站出爐!從沙漠玫瑰到科幻未來,一次看七大傑作
Just For You Just For You
2025世界最美車站出爐!從沙漠玫瑰到科幻未來,一次看七大傑作
×
TOP